为何国足主帅非公职? 足协已是民间组织! 李铁受贿罪或定性在足协脱钩前

发布日期:2024-12-18 06:55    点击次数:79

数罪并罚,一审被判20年,比陈戌源的刑期还要短!

在李铁的刑期被宣布之后,有人觉得合理,也有人觉得太轻了!

觉得合理的人认为,导致中国足球大环境变得比较恶劣的罪魁祸首肯定不是一个教练。那既然他不是破坏大环境的罪魁祸首,你把一个教练直接判成无期/死缓,会让整个社会怎么看?如果一个教练被判成无期/死缓,比他对大环境危害更大的某些官员,岂不是应该枪毙了?

而觉得他的刑期太轻的人认为,他的涉案金额不仅是这一波最多的,更是席卷中国体育界,是历史上所有被披露出来的体坛反腐涉案人员里金额最多的,也是第一个被公开披露,在担任国家队主教练期间“公器私用”,做出违法犯罪之事的涉案人员。

考虑到此前湖北那边传出,监察机关的建议刑期是死缓,那最终为何连无期都没判呢?

其中争议的焦点,集中在国家队主教练是否为“国家工作人员”这一点。这也是一审时,控辩双方的争论焦点!公诉方在庭审的时候认为,李铁是国家工作人员,适用受贿罪,但李铁的辩护律师认为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,适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!

由于李铁最终的罪名里包括了受贿、行贿、单位行贿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这五项罪名;而受贿罪的主体,一般是依托于国家工作人员,这也是有些朋友认为,他担任国家队主帅期间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原因所在。

但实际上在最终判决的时候,国家队主教练这一段,还是被李铁的律师打成了非国家工作人员;而打下来的理由也很简单,从2017年开始,足协自己都成民间团体了(哪怕是名义上的),这几年进足协的工作人员都没编制了,足协也不给这些人办公务护照了,那你凭啥把国家队主教练算成公职呢?

而李铁的罪名里,真正有可能涉及到“公职”身份的犯罪行为,其实涉及到的是执教华夏幸福期间的那一段。

通过官方报道,我们知道李铁带华夏冲超是通过打假球运作上去的。但很多人或许早就忘了,李铁带华夏冲超的过程中,他还有个身份是佩兰那届国家队的助理教练。

而足协是在2017年才脱钩,他在华夏幸福任职的时候,中国足协还是足管中心的时代。而脱钩前,国家队出去打比赛,给本土球员、教练办理的还是公务护照。一个拿着公务护照的国家队助理教练,显然比不拿公务护照的国家队主教练,更符合公职的定义。

但是计算李铁作为国家队助理教练期间,带领华夏打假球的涉案金额,要远远低于他在担任国家队主教练期间的涉案金额。

当然从法律层面来说,受贿/行贿的主体一般是依托于国家工作人员,但是从理论上来说,非国家公务人员也不是就不可以被判定成受贿罪,比如说非国家工作人员的“商务受贿”也可以被定性为受贿。

当然不管具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的“商务受贿”被定性成了受贿,还是在华夏主帅这一段涉案经历,因为当时兼着国足助教被定性成受贿,这都意味着,李铁涉案金额的绝大多数都跟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关系了。

当然李铁的涉案金额毕竟太大,他的违法行为造成的社会影响也很恶劣,真要是轻判了,公众也没法接受。所以把国家队主教练的身份,打成非国家工作人员,这就把李铁的刑期打下来之后,再按照打下来的规定去顶格处理,在这个非常充满智慧的裁决背后,李铁老婆砸下重金请来的律师团队,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!

即便律师团队没有把刑期打到李铁自己所期盼的十年,但躲掉了无期/死缓,李铁该知足了!



上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没有了